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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發現自己有點文采,是在高中時期。

 

可能是高三吧,那種會開始在意成績的時期。對於道德感不特別高的我來說,為了讓成績好看些,覺得扯點小謊也沒什麼,就像人們在面試時,總得把自己說得比事實至少厲害1.5倍。

 

有一次國文課的作文考題是「曾經」,我靈光一閃,決定寫有關外婆的故事。但老實說,不管是媽媽那邊的奶奶,還是爸爸那邊的阿嬤,我都不是很熟。

 

奶奶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,那時我太小,小到不知道為什麼我被帶到一個親戚齊聚的地方,不知道為什麼媽媽要哭到腳軟跪在地上,需要別人攙扶著。至於阿嬤,爸爸那邊有四兄弟,她和最小的叔叔一家子住在宜蘭,我們一年回一次鄉下,有時整年都不回去。

 

所以這種情況下,我對兩種外婆都真的不是很熟,我只好以阿嬤為想像基礎,自己創造一個童年時期與外婆情感深厚的故事。

 

在國文老師發下改回作文的那一堂課上,她特地把我的作文留下,說我寫得不錯,接著她拿著麥克風朗誦給全班聽。

 

『那時我以為,外婆的背影是月亮,白髮是星星。』『…..倒是在我的思念年輪上又多添幾筆離騷。』我在文裡寫了諸如此類試圖煽動情感的字句。

 

而且,我還把外婆寫死了。

『在學測前夕,媽接到一通電話,臉色凝重。走出房間的我問她,她的回答讓我那一整晚和眼淚共眠….. 』『曾經,我的童年和外婆的背影,在路燈下連成一線……

 

她唸畢,在講台上看向我問我感想,讓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寫作心得。

我當時年輕白目,也不願當眾說謊,第一句就當著大家的面,對老師說:「呃我阿嬤其實還活著。」

全班大笑,老師一臉尷尬。

 

接下來幾年,因為大學讀的是外文系,沒什麼需要寫文章的機會,只有自己在網誌上分享一下近況,簡短不成段落的那種。

一直到要考研,因為試題,我又開始要寫比較長篇的文章,還是我最討厭的議論文。

然後,就上了新聞研究所。在研究所的採寫課裡,我們經常需要交報導作業。

研一時的採寫課期末報告,我和另外兩個朋友一起寫了有關PTT的報導,大意是面臨臉書的崛起,PTT未來如何發展。因為這篇報導,我還訪問了想都沒想過會見到本人的卡森,PTT蘇打綠板的板長,她是我高中時所嚮往的對象,只因她跟青峯是熟識的學長學妹關係,會去彼此家吃火鍋的那種,而我高中時只是個迷妹。

 

當時這堂採寫課是系上教授和天下雜誌主編共同指導,我們的期末報導得到主編和老師一致評選最高分,讓我們拿了一萬元的獎金。

 

同樣是在這堂課,期中作業我們要寫一篇人物特寫,我就訪了一個身邊比較有故事的朋友叫克克。這篇報導也得到班上同學票選第一名。

 

再來是另一堂「報導文學」課,授課的是我們系上的大師級人物-林元輝教授。他看起來就像武俠小說裡的人物,一頭灰白長髮往後梳,露出光亮的額頭,略帶厚重的雙眼皮,眼神卻充滿魄力,一眼就能把人震懾死。但是,話語又不時幽默詼諧,有著讓人又愛又怕的反差萌。

 

期末報告我們都得交一篇報導文學作品,報導文學就是半報導半文學,真實中可以夾雜虛構,但事實還是得是事實,引用也要有憑據。

 

我決定挑我有興趣的題目寫,反正沒興趣的東西我也寫不來。當時台北live house「地下社會」正面臨永久關門,我就以此為題材,跑去師大商圈訪了附近的住戶、商家,甚至也寄信約訪何東洪,沒約成,說他不再接受任何有關地下社會的訪問。

 

最後這篇報導林元輝給我全班最高分,也按照這堂報導文學課的慣例,把每屆全班作品印刷出來集結成冊,放在傳院圖書館永久保存,而我的那篇就被放在第一篇。之後,我有時到傳院圖書館,都會順道把那本厚厚的冊子拿起來翻翻,滿足一下自己的虛榮心。

 

後來出國交換前的暑假,我在傳院打工,系上助教來找我幫忙寫系上的人物報導,說是院長親自推薦,也就是元輝老師,她說老師覺得我文筆不錯。有時從第三者聽到的讚美,格外令人感動。

 

有次因為要幫忙研討會,我到元輝老師的辦公室,他跟我提起這件事。

 

他說:「因為我知道妳筆能寫,所以跟助教說可以找妳幫忙。」

 

從頭到尾他完全沒有直接,而是用「筆能寫」來隱晦稱讚,但聽在我耳裡真的無敵激勵。這是我到現在為止,接收過最棒的稱讚之一,常常也是我自信心的來源,跟我相信可以持續寫字的動力。

 

研究所快畢業的時候,政大有個獎金很肥厚的徵文比賽,「首獎五萬!「振翼政大‧人文大學城」徵文比賽收件中(104.5.10截止)」。這麼聳動的標題,我二話不說就點進去了啊!

 

題目是撰寫對於政大未來建設人文大學城之願景,文長不超過600字。

獎勵第一名獎金5萬元,第二名3萬元,第三名2萬元。

 

我看到這字數限制跟獎金數目,眼睛就亮了,立刻把網頁收進我的最愛。於是用一個晚上,結合之前到德國杜賓根旅遊的經驗,寫了差不多600字,就報名寄件了。我一位讀勞工系的要好朋友,相當鄙視這個比賽,說獎金多得太不合理,學校簡直太做作。一聽到我參加了,就連我一起鄙視。

 

結果我還真的得名了,佳作。

 

領獎時,所有得名的人都和校長握手領獎,前三名拿到了獎狀和肥厚獎金,我拿到了獎狀和一個......政大小書包。

我哭,檔次也差太多了。

校長把獎品拿給我們的時候,意味深長說了句:「這也算是很實用的東西,呵呵呵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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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晚上我跟男友抱怨的時候,原本期待的是他跟我一起嘲笑這件事,卻得到他意外的反應。他說我隨便寫寫,可以打敗一兩百人得到佳作,這證明我的確有這方面的才華啊!他說我可以找到自己擅長的事,真的很棒,這是他自認還沒有找到的事,也許我未來可以朝這個方向發展。

 

後來我畢業後,第一份工作沒有選擇當記者,而是走了行銷公關。在面試各家公司的時候,我拿著我的作品集,那些報導,常常得到面試者的一種回應:「我知道妳在研究所培養的寫作能力不錯,但可能不是我們工作內容完全需要的,我們需要…….」邊說,邊把我的作品集擺到一旁。

 

曾經,我有點厭惡寫作的能力,感覺這是除了媒體業以外,在其他業界特別不實用的能力。好像我什麼都不會,光抱著些不值錢的文字,沒有屁用。

 

現在,我的文字能力受到公司肯定,我代表公司撰寫不分地區的重要新聞稿。再加上看到大陸一些成功作家而受到鼓舞,我重新寫字。雖然我還是不知道文字會帶我去哪,但我依然相信文字的力量,並選擇重新擁抱它,就像重新擁抱自己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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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艾希莉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